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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人社局,各有关考生:
根据《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人〔2019〕4号)精神,经研究,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现场复核时间调整为2020年4月20日至5月15日。现将通知如下:
一、考后现场复核工作安排
(一)参加考后现场复核对象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成绩都合格考生须全部参加考后现场复核。考生可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考试成绩查询—本人成绩—是否通过全部科目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fjjszczx.org/wsbs/xxcx/kscj_search.htm)。
(二)现场复核须提交的材料
参加考后现场复核须携带与报考时所上传所有附件相一致的原件。登录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试报名—打印报名表栏目查询本人报考时上传的附件材料(网址:http://www.fjjszczx.org:8088/jwwsks/web/kszc/login.jsp)。特殊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
1、考生更换新身份证的,在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个人信息不变的情况下,在“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上传更换后新有效身份证件,携带新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现场复核。
2、在学信网能查核到的学历证书,可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学历证书原件。
3、《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承诺书》,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重新打印。《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需加盖所在报考单位公章。
(三)考后现场复核时间安排
1、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后现场复核采取分时分批方式办理,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考试成绩查询—本人成绩—是否通过全部科目栏目查询本人参加现场复核的时间(网址:http://www.fjjszczx.org/wsbs/xxcx/kscj_search.htm),考生必须戴好口罩,做好疫情防护,携带复核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所属考区审核点(详见附表)办理考后复核。
2、 同一单位有多位考生参加现场复核的,可以由单位出具委托书统一办理。
3、考生不能到现场参加复核,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才能办理,确有困难无法按所属时段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务必于5月15日前到所属考区审核点现场复核。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后现场复核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承担,对于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按期进行现场复核的,上报省住建厅和省人社厅共同研究处理。
(二)根据《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人〔2019〕4号)有关规定,逾期未进行考后现场复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人员资格,当年度成绩不予采用,也不再滚动至下一考试年度。
(三)考后现场复核中发现疑似提交虚假学历等证明材料的,按规定核实后予以相应处理。
(四)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七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即:“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表: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现场复核联系表
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