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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要求,鼓励引导建筑工地农民工就地过年,做好保障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广泛宣传。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引导建筑工地农民工就地过年。通过在建筑工地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倡导书和公开信等形式,倡导春节期间工地不停工,外地农民工就地过年。
二、激发企业积极性。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人工费监测工作,及时调整发布人工费指数。春节期间发生的工程量按人工费指数调整或按实结算。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施工企业协调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减轻施工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以薪留人,以岗留人,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工程项目,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财政补贴政策,予以在岗农民工现金补贴。对于春节期间在建工程不停工且表现突出的施工企业,被设区市市政府通报表扬的,可以按照闽建筑〔2016〕40号文有关参与抢险救灾活动予以信用加分鼓励。对列入通报表扬的施工企业,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把关,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或走过场行为。
三、做好农民工生活保障。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协助人社部门严肃处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鼓励施工企业给予就地过年的农民工生活补助。施工企业应当根据留闽建筑工人数量配备相应岗位的管理人员,加强不停工的工地现场管理;积极为留闽过年的务工人员及家属争取相关福利,帮助解决食宿问题。合理安排工作及文体活动,营造整洁、舒适、喜气、祥和的节日气氛。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对春节期间坚守一线岗位的农民工,特别是家庭困难职工家庭,让留闽过年农民工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四、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在建项目健全员工健康档案管理,突出参建人员动态监测(新进场人员、有呼吸道症状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闽人员),不联欢、不聚餐,强化项目工地关键部位(工地出入口、施工区域、集中办公区、集体宿舍、食堂、公共卫生间)管理,落实隔离观察室设立、防疫物资储备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春节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29日